下列属于宋朝分割宰相权力的举措有①设立刺史②增设参知政事③设立中书省④设立枢密院⑤设题目内容:下列属于宋朝分割宰相权力的举措有 ①设立刺史②增设参知政事③设立中书省④设立枢密院⑤设立三司 A.②④⑤ B.①②④ C.①②③④⑤ D.②③④⑤ 最佳答案:A 答案解析:①设立刺史是在西汉汉武帝时期监察地方,③设立中书省是在隋唐三省六部制时期,因此排除后选A。 点评: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单元制度概念较多,复习时要注意对历史概念内涵、外延的把握,要特别突出对分封制、宗法制、郡县制、三省六部制、行省制、科举制等历史概念的分析理解,应从概念制度的前因后果、发展过程、历史特点等方面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。 考点核心:三省六部制概念: 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。它确立于隋朝,此后一直到清末,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;对于三省制,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(时称尚书台);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,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。在发展过程中,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,至隋,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,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、审核与贯彻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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