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06·广东单科,35)2005年度“感动中国”人物——丛飞,一个普遍的艺术工作题目内容:(2006·广东单科,35)2005年度“感动中国”人物——丛飞,一个普遍的艺术工作者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义演数百场,从事义工服务时间达到数千小时,累计捐款捐物价值达300多万元,无私帮助失学儿童、孤儿、残疾人近200人,而他和家人却过着简朴的生活。在生命的最后一刻,他还决定捐献出自己的眼角膜,把光明留给了人间。 在丛飞病逝以后,某网站上的网民对他的行为展开了激烈的讨论。有人认为,牺牲自己和家人的利益去捐助他人,并不值得颂扬。也有人认为,丛飞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典范,是应大力颂扬的,因为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。 请运用人生观、价值观的相关知识,谈谈你的看法。 最佳答案:(1)人生价值必须通过人与人之间、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才能说明。而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是首位的。“牺牲自己和家人的利益去捐助他人,并不值得颂扬”的说法,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方向。 (2)丛飞在奉献于社会的同时,实现了自己服务他人的理想,个人也因此获得了社会的尊重,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,其行为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典范,值得大力颂扬。 (3)两种看法体现了不同的荣辱观,这是由不同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决定的。要确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,就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 答案解析:解答本题首先要明确哲学部分的划分,本题要求运用人生观、价值观的相关知识对丛飞的事迹进行分析,要对材料进行提炼和概括,对应好相应的原理,结合材料展开分析便可轻松完成。 考点核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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