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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、乙于2009年5月结婚,2009年11月,甲因意外事故而死亡,甲父母早亡,甲与乙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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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03-12 13:20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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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所属栏目:学习方法
题目内容:

甲、乙于2009年5月结婚,2009年11月,甲因意外事故而死亡,甲父母早亡,甲与乙亦无子女,二人的住房处理办法是()

A.由乙继承

B.由甲的亲戚继承

C.由乙的父母继承

D.由甲的姐姐继承

最佳答案:

A

答案解析:

依婚姻法,父母与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,夫妻间亦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。甲死亡,无父母,其遗产应由其妻继承。故应选A项。

考点核心:

人身关系的含义:

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、身份、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。主要体现在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;双方都有参加生产、工作、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;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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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家伙挺懒,还没写签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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