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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乙结婚7年一直未有子女,2009年6月,二人收养了一个4岁的孩子丙,关于丙与甲的关

 
楼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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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03-12 13:11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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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所属栏目:学习方法
题目内容:

甲乙结婚7年一直未有子女,2009年6月,二人收养了一个4岁的孩子丙,关于丙与甲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()

A.甲乙与丙不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

B.甲乙与丙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

C.若甲乙死亡,丙不能继承其财产

D.若甲乙死亡,丙可获得部分财产

最佳答案:

B

答案解析:

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,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,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。故应选B项。

考点核心:

人身关系的含义:

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、身份、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。主要体现在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;双方都有参加生产、工作、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;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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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家伙挺懒,还没写签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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