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、乙为夫妻,2009年6月甲、乙离婚,但甲因前几年外出打工致残,生活困难,甲能否要题目内容:甲、乙为夫妻,2009年6月甲、乙离婚,但甲因前几年外出打工致残,生活困难,甲能否要求乙给予生活上的帮助,多分得财产() A.能,乙应给予适当帮助 B.不能,甲、乙离婚,财产各分一半 C.不能,致残是甲不小心应自负其责 D.不能,甲提出生活扶助无法律依据 最佳答案:A 答案解析:婚姻法规定,夫妻离婚时,一方生活困难,他方应予以必要的帮助,故本题中乙应给予甲适当帮助,应选A项。 考点核心:人身关系的含义: 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、身份、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。主要体现在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;双方都有参加生产、工作、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;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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