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前4世纪中叶,秦国颁行“分异令”,规定“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(即分家)者,倍其赋”题目内容:公元前4世纪中叶,秦国颁行“分异令”,规定“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(即分家)者,倍其赋”。也就是说,“禁止父子兄弟同家共财”,实行“诸子有份”。此规定 () A.是分封制影响的产物 B.推动了郡县制的建立 C.冲击了传统的宗法制 D.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 最佳答案:C 答案解析:“禁止父子兄弟同家共财”和“诸子有份”等信息说明,“分异”不仅要分家而且还要分割家产,这与传统宗法制下由嫡长子继承家庭中的政治地位(贵族家庭)和主要财产相悖,冲击了传统的宗法制;A项与题干无关,分封制是地方制度,而材料体现的是家庭问题;B项不符合史实;D项错误,君主专制是秦统一后,确立了皇帝制后出现的。 考点核心:皇帝制度建立:嬴政认为自己德高三皇,功过五帝,自称始皇帝”。
本文来源:开通【终极会员】享锚链接服务>>>
版权声明
本站转载或会员发布作品均注明出处,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,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,或有其他诸如版权、肖像权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,并非本网故意为之,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。 这家伙挺懒,还没写签名! | |